一、临床试验项目名称
JMT601治疗复发/难治性CD20阳性B细胞非霍奇金淋巴瘤的Ⅰ 期临床研究
二、适应症
复发难治的B细胞非霍奇金淋巴瘤
三、试验药物介绍
JMT601注射液,抗CD20和抗CD47双抗
四、主要入选标准
1. 年龄≥18周岁且≤70周岁,男女不限
2. 经组织病理学和/或细胞生物学确诊的、既往接受过2线或2线以上治疗的复发或难治性CD20阳性的B细胞非霍奇金淋巴瘤受试者,包括但不限于弥漫性大B细胞淋巴瘤(DLBCL)、滤泡性淋巴瘤(FL)、套细胞淋巴瘤(MCL)、慢性淋巴细胞性白血病(CLL)/小淋巴细胞性淋巴瘤(SLL)
3. 既往接受自体造血干细胞移植(ASCT)的患者,需ASCT后未缓解或复发;如果在ASCT后接受补救治疗,受试者必须在最后一次治疗后未缓解或复发
4. 至少有一个符合Lugano2014标准的可评价或可测量病灶
5. 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评分体能状态≤2分
6. 预计生存期至少6个月
7. 已从以前治疗的毒性反应中恢复至CTCAE v5.0等级≤ 1级(脱发等研究者判断无安全风险的不良反应、≤ 2级外周神经毒性除外)
8. 有适宜的器官及造血功能:
1)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ANC)≥1.0×109/L(首次给药前1周内未用短效升白药物、3周内未用长效升白药物等相关治疗);
2)血小板≥75×109/L(无骨髓受侵)/≥50.0×109/L(已存在骨髓受侵)(首次给药前1周内未接受过血小板输注等相关治疗);
3)血红蛋白≥90 g/L(首次给药前2周内未接受过红细胞输注、促红素等相关治疗);
4)血清肌酐≤1.5倍正常值上限(ULN)或肌酐清除率*(CCr)≥50 mL/min;
* 将采用 Cockcroft-Gault 公式计算 CCr
CCr (mL/min) = {(140 – 年龄) × 体重 (kg) × F}/ (SCr (mg/dL) × 72);其中男性 F = 1,女性 F = 0.85;SCr = 血清肌酐;
5)总胆红素(TBIL)≤1.5×ULN,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2.5×ULN,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2.5×ULN;对于肝脏累及受试者:TBIL≤3×ULN,ALT≤5×ULN,AST≤5×ULN;
6)国际标准化比值(INR)、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PT)≤1.5倍ULN;
9. 能够按时访视、遵循方案的流程、限制和要求
五、主要排除标准
1. 存在中枢神经系统淋巴瘤(怀疑存在中枢神经系统淋巴瘤受试者,根据研究者决定进行腰穿及核磁共振(MRI)检查以排除CNS淋巴瘤)
2. 曾接受过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及其他器官移植、接受过CAR-T细胞治疗者
3. 曾接受靶向CD47或信号调节蛋白α (SIRPα)治疗者
4. 既往或目前存在溶血性贫血、埃文斯综合征(Evans syndrome)、动脉炎病史者
5. 既往或目前存在其他恶性肿瘤病史者(经研究者判断得到有效控制且不会影响本试验进程和疗效评价恶性肿瘤除外,如皮肤基底细胞癌、宫颈原位癌),既往其他恶性肿瘤的必须证明恶性肿瘤已经痊愈5年以上
6. 既往接受其他抗肿瘤治疗,如曾接受过其他抗肿瘤治疗,距离本研究首次给药间隔需满足以下情况:1)既往使用过化疗药物者,需停药4周以上;2)既往接受过小分子靶向治疗者需停药2周或5个药物半衰期(以时间长者为准)以上;3)既往接受过CD20单抗需停药12周以上;4)既往使用过含抗肿瘤成分的中药制剂需停药2周以上;5)既往接受过手术、姑息放疗、使用过其他抗肿瘤药物者需末次治疗后4周以上
7. 既往或目前存在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病史者(包括但不限于:全身性红斑狼疮、类风湿性关节炎、炎症性肠病、自身免疫性甲状腺疾病、多发性硬化,血管炎、肾小球炎等)。但允许符合以下条件的受试者入组:(1) 只需接受激素替代治疗的自身免疫性甲状腺功能减退症;(2) 无需进行全身治疗的皮肤疾病(如湿疹,占体表10%以下的皮疹)
8. 首次给药前4周内经历过重大手术或预期在本研究期间有重大手术者
9. 除预防性治疗外,在首次给药前1周内或研究期间需要接受系统性皮质类固醇(>20 mg/天强的松或等效剂量)、慢性免疫抑制剂治疗(包括但不限于环孢素、他克莫司)或其他免疫抑制药物治疗者,使用喷鼻、吸入性或其他途径的局部糖皮质激素治疗者除外
10. 未稳定控制的疾病,包括但不限于未控制的糖尿病(糖化血红蛋白≥8.0%)、未控制的高血压(收缩压≥160 mmHg或舒张压≥100 mmHg或使用≥2种药物才能控制的高血压)、活动性感染(包括细菌、真菌、病毒等感染)、活动性消化系统溃疡等、需规律抗凝的血栓栓塞性疾病、经研究者判断的其他任何控制不良、增加受试者风险的情况
11. 受试者心脏符合以下任何一种情况:1) 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50%;2) 纽约心脏协会(NYHA)Ⅱ级及以上充血性心力衰竭或活动性心脏疾病;3) 需要治疗的严重心律失常(经研究者判断对试验无影响的房颤、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除外);4) 给药前6个月内有过心肌梗死或搭桥、支架手术;5)筛选期心电图QT/QTc间期延长者(QTcF*男性>450 ms,女性>480 ms);6)其他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入组的心脏疾病;*:(QTcF= QT/(RR^0.33),RR为标准化的心率值,根据60除以心率而得)
12. 既往或目前存在间质性肺疾病病史、结核病史及其他影响肺功能的疾病病史
13. HIV感染,活动性梅毒,乙肝表面抗原(HBsAg)阳性且HBV-DNA高于可测量下限或1000拷贝/ml(500 IU/ml)(以较低者为准),HCV抗体阳性且HCV-RNA高于可测量下限或1000拷贝/ml(以较低者为准)者
14. 已知受试者既往对蛋白制剂,以及任何试验用药品配方发生过敏反应者
15. (15) 首次给药前4周内参加过其他未上市药物或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或距离之前接受其他研究药物不足5个半衰期,或正在接受其他临床试验治疗(参与一项研究的总生存期随访者除外)
Copyright @ 2024 【快赴康海外医疗】,本站只发布药品信息,不销售任何药品 ICP备案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