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募前体B细胞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患者 | CD19-CD3双抗进行中适应症:难治或者复发的前体B细胞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
项目用药:重组抗CD19m-CD3抗体注射液
年龄要求:18~75岁
招募人数:5
开展区域:上海/四川
项目介绍
评价A-319治疗难治或者复发的前体B细胞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的多中心、开放、剂量递增的I期临床研究
参加标准
1. 18-75岁
2. 确诊为CD19表达阳性的前体B细胞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
3. 确诊为难治或者复发的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难治或者复发的定义:病人对常规诱导化疗无效;早期复发(首次缓解12个月内复发);在首次缓解12个月后复发,以原方案再诱导治疗失败;第2次或2次以上的复发、或者自体造血干细胞移植(Auto-HSCT)后的复发,或者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Allo-HSCT)后复发
4. 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身体状况评分 ≤ 2分
5. 患者有至少5%的骨髓原始细胞(形态学测定)
6. 预期寿命至少3个月
7. 患者能够签署知情同意书并且能够遵从方案的要求;如果患者不能签署知情同意书,需其法定监护人或者代理人签署
排除标准
1. 中枢神经系统白血病(脑脊液[CSF]分析确定)或者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伴中枢神经系统临床相关的病变
2. Burkitt’s白血病、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睾丸浸润
3. 符合伊马替尼或达沙替尼治疗的标准、且伊马替尼或达沙替尼治疗可及和有效的费城染色体阳性的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
4. 既往或伴有其他恶性肿瘤(已治愈的皮肤基底细胞或者鳞状细胞癌、宫颈原位癌、前列腺上皮内瘤除外)
5. 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后伴有2-4级急性移植物抗宿主病(GVHD)或者处于慢性移植物抗宿主病需要使用免疫抑制剂者
6. 研究药物治疗开始前6周内接受自体造血干细胞移植术(Auto-HSCT)、3个月内接受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术(Allo-HSCT)
7. 研究药物治疗开始前2周内合并化疗、放疗或者GVHD的全身治疗
8. 研究者判断患者伴有可能影响研究结果或者依从性的疾病、医疗状况或者社会因素,方案规定下列状况不能参加本研究: 未能控制的急性感染或者确诊为菌血症 已知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或者乙型肝炎或丙型肝炎急性期 严重呼吸困难、肺功能不全或者持续吸氧的患者 纽约心脏协会[NYHA]心功能不全分级为3级或者4级 给药前6个月内心肌梗死、不稳定型心绞痛、卒中或者短暂性脑缺血发作 严重心律不齐、未能控制的高血压,收缩压 > 180 mmHg 和舒张压 > 100 mmHg
9. 实验室检查规定如下: 血红蛋白 < 6.0 g/dL,血小板 < 30×109/L 谷丙转氨酶(ALT)和谷草转氨酶(AST)大于3倍正常值上限(> 3 x ULN),如果伴有肝转移则大于5倍正常值上限(> 5 x ULN) 总胆红素大于1.5倍正常值上限(> 1.5 x ULN) 肌酐清除率 < 50 mL/min(采用Cockroft-Gault公式计算,肾病患者需调整饮食 [MDRD]) 凝血:国际标准化比率(INR)≤ 1.6 (除非接受抗凝治疗);接受口服抗凝治疗的剂量不变(最短14天),如口服华法林,患者的INR 必需 ≤ 3.0,且无出血倾向(如研究药物治疗期14天内无出血现象),允许使用低剂量肝素
10. 既往接受抗CD19治疗(包含CAR-T),或者在A-319治疗前4周内接受免疫治疗(如利妥昔单抗)
11. 伴有抗肿瘤治疗引起的、未恢复到1级的不良事件(脱发除外)
12. 怀孕(妊娠试验阳性)、哺乳期的妇女,签署知情同意书至研究结束至少3个月内不同意使用避孕措施的育龄期妇女;治疗第1天前7天内,育龄妇女需妊娠试验(HCG)检测阳性
13. 签署知情同意书至研究结束至少3个月内不同意使用避孕措施的男性患者(手术绝育除外)
14. 已知对研究药物或者其赋形剂过敏
15. 研究者认为不适宜参加本项研究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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