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美替尼(Binimetinib)剂量注意事项 – 应给出如下:
黑色素瘤
与恩科拉非尼联合用于具有 BRAF V600E 或 V600K 突变的不可切除或转移性黑色素瘤患者,经 FDA 批准的测试检测到
每天两次口服 45 mg 与 encorafenib 联用,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
剂量修改
如果永久停用恩科拉非尼,请停用比尼美替尼。
推荐减少比美替尼(Binimetinib)用于不良反应的剂量。
首次剂量减少:每天两次口服 30 毫克
随后的修改:如果不能耐受 30 毫克/天,则永久停药
心肌病
无症状,左心室 射血分数(LVEF) 从基线绝对下降超过 10%,也低于正常下限 (LLN):扣留最多 4 周,每 2 周评估 LVEF
如果出现以下情况,请减少剂量恢复
LVEF 等于或高于 LLN 并且
与基线相比的绝对下降幅度高达 10%,并且
患者无症状
如果 LVEF 在 4 周内没有恢复,则永久停止
有症状的充血性心力衰竭或 LVEF 从基线绝对下降超过 20%,同时也低于 LLN:永久停止
静脉血栓栓塞
简单的DVT或 PE
扣留药物;如果改善到 0-1 级,以减少的剂量恢复
如果没有改善,永久停止
危及生命的 PE:永久停止
浆液性视网膜病变
有症状的浆液性视网膜病变/视网膜色素 上皮脱离
扣留药物长达 10 天
如果好转且无症状,以相同剂量恢复
如果没有改善,以较低剂量恢复或永久停药
视网膜静脉阻塞
任何等级:永久停产
葡萄膜炎
1-3 年级
如果 1 级或 2 级对特定的眼部治疗没有反应,或者对于 3 级葡萄膜炎,最多暂停 6 周;如果改善,恢复相同或减少的剂量
如果没有改善,永久停止
4级:永久停止
间质性肺病
2年级
扣留最多 4 周;如果提高到 0-1 级,则以减少的剂量恢复
如果在 4 周内未解决,则永久停止
3 或 4 年级:永久停止
肝毒性
2 级 AST/ALT 增加
维持比尼美替尼剂量;如果在 2 周内没有改善,则暂停给药直至改善至 0-1 级或治疗前/基线水平,然后以相同剂量恢复
复发性2 级或首次出现任何 3 级 AST/ALT 增加
扣留最多 4 周;如果改善到 0-1 级或预处理/基线水平,则以减少的剂量恢复
如果没有改善,永久停止
任何 4 级 AST/ALT 的首次出现增加
永久停止或
扣留最多 4 周;如果改善至 0-1 级或预处理/基线水平,则以减少的剂量恢复;如果没有改善,永久停止
复发性 3 级 AST/ALT 增加
考虑永久停产
复发性 4 级 AST/ALT 增加
永久停止
横纹肌溶解或 CPK 升高
4级无症状CPK升高或任何有症状或肾损害的CPK升高
扣留剂量长达 4 周;如果提高到 0-1 级,则以减少的剂量恢复
如果在 4 周内未解决,则永久停止
皮肤科
2级:若2周内无改善,停药至0-1级;如果第一次出现,则恢复相同的剂量,如果复发,则减少剂量
3 年级:扣留至 0-1 年级;如果第一次出现,则恢复相同的剂量,如果复发,则减少剂量
4级:永久停止
其他不良反应,包括出血
当与恩科拉非尼一起给药时,不建议对掌跖红肿综合征 (PPES)、非皮肤 RAS 突变阳性恶性肿瘤和 QTc 延长进行剂量调整
经常出现的 2 级或任何 3 级的第一次出现
扣留最多 4 周;如果改善到 0-1 级或预处理/基线水平,则以减少的剂量恢复
如果没有改善,永久停止
任何 4 年级的第一次出现
永久停止或
扣留最多 4 周;如果改善至 0-1 级或预处理/基线水平,则以减少的剂量恢复;如果没有改善,永久停止
经常性 3 年级
考虑永久停产
经常性 4 年级
永久停止
肝功能损害
中度(总胆红素大于 1.5 至高达 3 x ULN 和任何 AST):每天两次口服 30 毫克
严重(总胆红素大于 3 x ULN 和任何 AST):每天两次口服 30 毫克
肾功能不全
与肾功能正常的患者相比,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未观察到 binimetinib 暴露有临床意义的变化
剂量注意事项
在开始之前确认肿瘤标本中存在 BRAF V600E 或 V600K 突变
使用限制:不适用于野生型 BRAF 黑色素瘤患者
在儿科患者中未确定安全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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