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验描述【乳腺癌C010】靶向治疗复发或转移性乳腺癌
一、临床试验项目名称
XZP-3287(吡罗西尼)治疗中国晚期恶性实体瘤受试者的多中心、开放、剂量递增的I期临床研究
二、适应症
复发或转移性乳腺癌
三、试验药物介绍
吡罗西尼:CDK4/6抑制剂(细胞周期蛋白依赖性激酶4/6抑制剂)
四、主要入选标准
1.年龄18~70岁;
2.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不能进行手术或者根治性放疗的复发或转移性乳腺癌(HR+/HER2−乳腺癌多线治疗组),实验室结果证实激素受体阳性(HR+,即ER+和或PR+),HER2阴性(HER2−)的复发或转移性乳腺癌女性患者,复发转移阶段接受过≥2线内分泌治疗及≥1线化疗或不能耐受化疗的患者;
3.受试者必须具有至少一处可测量的病灶;
4.ECOG评分为0~1;
5.既往抗癌治疗或外科手术的所有急性毒性反应缓解至基线或≤1级(脱发或研究者认为对受试者无安全风险的其它毒性除外);
6.在XZP-3287首次给药前已经停止所有既往抗肿瘤治疗(包括化疗、放疗和免疫治疗等)至少4周(其中亚硝基脲类或丝裂霉素停止治疗应≥6周,口服的乳腺癌内分泌治疗药物及小分子靶向治疗药物及抗肿瘤中药(汤药或中成药)至少停药2周);
7.入组时,患者在基线检查时的器官功能良好,且实验室检查数据符合下列标准:
• 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2.0×109 / L ;血小板计数≥100×109 / L ;血红蛋白≥100 g/L ;
• 肝功能:血清胆红素≤1.5倍标准值上限(ULN);AST和ALT≤1.5倍ULN;
• 肾功能: CrCl≥60 ml/min /1.73 m2;
8.预期患者寿命≥12周。
主要排除标准
1.肿瘤状况:患有原发性中枢神经系统(CNS)肿瘤或肿瘤脑转移,但完成放疗或手术治疗后并经CT或MRI评估证实疾病稳定且无症状至少3个月,并且不需要类固醇或抗惊厥药物治疗的脑转移受试者除外;(不建议推荐有脑转移的病例);
2. 既往有造血干细胞或骨髓移植病史;
3.有临床意义的胃肠道异常病症,包括活动性溃疡性结肠炎,由肠道吸收不良导致的慢性腹泻、克罗恩病,和/或之前有影响吸收的外科手术;
4. 无法吞咽;
5.确诊或可疑合并其他恶性肿瘤的患者;
6.入组前6个月内出现脑血管意外,包括短暂性脑缺血发作或者脑卒中病史;
7.入组前4周内,出现由任何原因引起的重大手术或外科治疗;
8.无法控制的电解质紊乱(如低钙、低镁、低钾血症),可能会影响QTc延长;
9.存在经研究者认为任何可能干扰研究评估的严重的和/或未控制的合并疾病,如:未控制的高血压(未控制的高血压定义为静息状态下收缩压≥160mmHg和/或舒张压≥100mmHg)和/或糖尿病(糖化血红蛋白>7%)、有临床意义的肺部疾病或神经疾病,活动性或未控制的感染;
10.既往有明确的神经或精神障碍史,包括癫痫或痴呆;
11.合并慢性活动性乙型肝炎(HBV)、丙肝(HCV)和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疾病;( HBsAg 阳性,抗-HCV阳性,抗-HIV阳性);
12.受试者心脏功能受损或具有临床意义的心脏疾病,包括下列任何一项:
用Fridericia公式(QT/RR (1/3))计算的心率校正后的基线QTcF间期> 450msec(男性)和>470msec(女性);
长QT综合征病史或已证实有长QT综合征家族史;
当前体内植入了用于治疗室性心律失常的除颤装置或者心脏起搏器;
存在具有临床意义的室性心律失常病史;
已知使用延长QT间期合并用药;
存在有临床意义的心房纤颤(心室率>100次/分)或者有临床意义的静息状态下的窦性心动过缓病史;
完全左束支传导阻滞或完全右束支传导阻滞合并有左前分支阻滞(双束支传导阻滞);
入组前6个月内合并有不稳定性心绞痛、急性心肌梗塞、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和症状性充血性心力衰竭病史
心脏彩超提示LVEF<50%;
其它有临床意义的心脏疾病;
13. 既往接受过其它CDK4/6 抑制剂治疗( Palbociclib ( 辉瑞) 、Ribociclib ( 诺华) 、Abemaciclib(礼来)、G1T28(G1公司的G1T28、G1T38、G1T48等药物)和SHR6390(恒瑞)等);(或任何与以上药物相关的仿制药);
14.受试者计划手术,或研究者认为该受试者需要进行手术;
15.入组前1个月内参与其它任何临床试验;
16.过敏体质或有严重过敏史;
17.妊娠或哺乳期妇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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