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必素剂量/使用说明
应缓慢输注试验剂量(1 mg)长达 10 分钟,然后仔细观察患者 30 分钟。
安必素AmBisome 应在 30-60 分钟内通过静脉输注给药。对于大于 5mg/kg/天的剂量,建议在 2 小时内静脉输注(见注意事项)。静脉输注的推荐浓度为 0.20 mg/ml 至 2.00 mg/ml 两性霉素(作为 AmBisome)(参见使用注意事项中处理用过的药品或源自此类药品的废料的特殊注意事项和产品的其他处理)。
成人患者:作为 安必素AmBisome 的两性霉素 B 的剂量必须根据每位患者的具体要求进行调整。
对于全身性真菌感染的治疗,通常以每天 1.0 mg/kg 体重的剂量开始治疗,并根据需要逐步增加至 3.0 mg/kg。1.0 – 3.0 g 两性霉素 B 作为 AmBisome 在 3-4 周内的累积剂量是典型的。
对于中性粒细胞减少患者的不明原因发热,应以 1.0 mg/kg/天开始治疗;如有指示,剂量可提高至 3 mg/kg/天。
内脏利什曼病:可使用 1.0 至 1.5 mg/kg/天的剂量,持续 21 天,或者 3.0 mg/kg/天的剂量,持续 10 天,可用于治疗内脏利什曼病。在免疫功能低下的患者(例如 HIV 阳性)中,可以使用 1.0 至 1.5 mg/kg/天的剂量,持续 21 天。由于存在复发风险,可能需要维持治疗或再诱导治疗。
儿科患者: 安必素AmBisome 已成功治疗儿科患者的全身性真菌感染和不明原因发热,没有出现异常不良事件的报告。AmBisome 已在 1 个月至 18 岁的儿科患者中进行了研究。剂量应按与成人相同的每公斤体重计算。安必素AmBisome 在 1 个月以下婴儿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定。
老年患者:不需要改变剂量或给药频率。
肾功能损害:在临床试验中,已将 安必素AmBisome 以 1-5 mg/kg/天的剂量用于预先存在肾功能不全的患者,无需调整剂量或给药频率(见注意事项)。
肝功能损害:没有数据可用于为肝功能不全的患者推荐剂量。请参阅注意事项。
有关在给药前重新配制和稀释产品的说明,请参阅使用注意事项中处理用过的药品或源自此类药品的废料的特殊注意事项和产品的其他处理。
过量
由于急性过量服用 安必素AmBisome 的毒性尚未确定。
如果发生过量,立即停止给药。仔细监测临床状态,包括肾和肝功能、血清电解质和血液学状态。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似乎不会影响 安必素AmBisome 的消除。
Copyright @ 2024 【快赴康海外医疗】,本站只发布药品信息,不销售任何药品 ICP备案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