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索替尼的起始剂量根据患者的血小板计数决定。开始治疗前必须进行全血细胞计数,每2-4周进行一次全血细胞计数,直到剂量稳定,然后按照临床说明书进行监测。并根据血小板计数调整剂量。与CYP3A4强抑制剂或氟康唑同时给药的剂量调整:当鲁索替尼与CYP3A4强抑制剂同时给药时,应调整剂量。与氟康唑合用时,氟康唑的剂量应≤200mg。如有需求,请联系我们了解鲁索替尼的更多版本和购买渠道以及最优惠的价格。
肾功能损害:根据肾功能损害志愿者的药代动力学研究,血小板计数在100/μL和150/μL之间的中度(CrCl 30-59 mL/min)或重度肾功能损害(CrCl 15-29 mL/min)患者的建议起始剂量为10 mg/次,每天两次。应仔细监测安全性和有效性,以进行额外的剂量调整。
终末期肾病患者、血小板计数在100/μL和200/μL之间的患者或血小板计数大于200/μL的患者的推荐起始剂量为15 mg。后续剂量应在每个透析阶段后的透析日给药。应仔细监测安全性和有效性,以进行额外的剂量调整。不需要透析的终末期肾病患者(CrCl < 15 mL/min)和血小板计数低于100/μ l的中重度肾损害患者应避免使用鲁索替尼,如有需要,请联系我们了解鲁索替尼的更多版本和购买渠道以及最优惠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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